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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率先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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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zhll 于 2017-3-13 15:52 编辑

   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彭辉) 记者昨日获悉,“两车”管理作为福州市2017缓堵攻坚项目,鼓楼区先试先行,即日起率先推行《鼓楼区关于共享单车日常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有条件地允许单车投放,要求不得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租赁服务、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共享单车等。

  共享单车解决了城市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但也存在乱停放、无序投放等问题。“市场有需求,不能一堵了之,而是要规范引导和加强管理。”鼓楼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深入调查摸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鼓楼区制定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进入鼓楼辖区的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其中涉及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规范,包括禁止企业私自画线设置停放区,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共享单车,对违反规定造成辖区交通拥堵,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企业若第一次违反,给予教育与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若第二次违反,则将依据市容管理办法和两车停放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在规定停放点以外区域乱停放单车,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或当事人不在现场,车辆将搬至指定地点统一存放,车主在5个工作日内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经公告3个月后,可将车辆依法处理。

  鼓楼区将把共享单车日常监管数据平台接入鼓楼区“片长制”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以便适时掌握企业投放单车数量,并依托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加强巡查和监管。

  为加强监管,鼓楼要求进入辖区的单车企业签订履行《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承诺书》,企业承诺愿对每辆共享单车使用人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障,并建立用户个人信用管理制度;承诺采集的用户信息不超范围使用;保证不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租赁服务等。

  考虑到市民对“两车”停放的需求,自2月28日起,鼓楼区率先在八一七北路贤南商厦、鼓屏路文印中心、华林路武夷酒店前、杨桥东路、南门兜A1地铁口周边、二环路南侧、五四路嘉键大厦前、福州大戏院门口及新华都南出口等路段进行了临时画线。截至目前,全区共新增“两车”停放区域429处,新增停放“两车”约13000辆。同时加强巡查,对少量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搬离纠正,数量较大的则进行暂扣,两个月来,共搬离纠正乱停放共享单车5000多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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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3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这样。投放容易,管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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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4_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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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1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自行车没什么区别,都要停靠规划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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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争取创新更多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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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4_104:}{:4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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