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龙海市2018年第一次十宗工矿仓储用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龙国土资〔2018〕225号
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文件《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18年第一次十宗工矿仓储用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龙政地〔2018〕33号),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出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情况(详见附表)
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地价调节机制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通知》(闽政办〔2009〕135号)和《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基准地价的通告》(龙政综〔2018〕25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用地统一地价款的通知》(龙政综〔2017〕398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龙政综〔2018〕222号)文件规定,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土地评估公司出具土地评估报告,结合土地供应政策、最低价标准、土地使用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等,经龙海市国土资源招拍挂委员会研究确定。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挂牌宗地现状根据地块所属乡镇政府确认:“已完成征地补偿、清表等工作”。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二)竞得者建设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三)挂牌地块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者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善。
(四)竞买人需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工业用地预申请人已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转为竞买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缴。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定金,签订合同后,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缴土地出让金;竞买未得者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漳政综〔2014〕53号)要求,竞买人在竞得宗地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前根据宗地面积按我市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11.2万元/亩)的20%缴纳,作为该宗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返还,其具体返还办法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六)竟得人应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七)本次挂牌出让条件的其他要求见附表。
三、权属来源
挂牌出让地块2018G41-2018G49及2018G52十宗地已分别获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5〕1036号、闽政地〔2017〕7号、闽政地〔2017〕416号、闽政地〔2018〕217号、闽政地〔2018〕76号、闽政文〔2018〕81号、闽政地〔2015〕1082号文件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获龙海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15〕44号、龙政地〔2018〕23号文件批准收回,现十宗地已完成征地补偿,可挂牌出让。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并按照《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规定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者应提交联合竞买者各人所占比例份额协议书。参与本次挂牌所需的资质要求:
竞买2018G41宗地:必须具备金属制品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2宗地:必须具备家具制造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3宗地:必须具备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4宗地:必须具备仓储用地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5宗地:必须具备汽车制造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6宗地:必须具备汽车制造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7宗地:必须具备汽车制造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8宗地:必须具备食品制造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49宗地:必须具备食品制造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竞买2018G52宗地:必须具备金属制品业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方可参加竞买。
五、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在“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
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fjgpjy.fjgtzy.gov.cn/ZPGPublicWeb/Index.aspx)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并上传相关凭证,经挂牌人审查确认后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允许竞买人多次报价,其初次报价须不小于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加上一个增价幅度,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增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土地开发费。契税、耕占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道路用地的划拨费用等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纳。其中2018G43宗地代征道路及绿地面积为0.3344公顷;2018G44宗地代征道路及绿地面积为1.7835公顷;2018G48宗地代征道路及绿地面积为0.0649公顷;其余宗地不含代征道路及绿地。
六、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