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8359180574 于 2020-7-6 10:43 编辑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7月6日发布,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我省撤销芜湖市三山区、弋江区,设立新的芜湖市弋江区,以原三山区和原弋江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弋江区的行政区域,弋江区人民政府驻中南街道利民西路418号; 撤销芜湖县,设立芜湖市湾沚区,以原芜湖县的行政区域为湾沚区的行政区域,湾沚区人民政府驻湾沚镇芜湖南路9号; 撤销繁昌县,设立芜湖市繁昌区,以原繁昌县的行政区域为繁昌区的行政区域,繁昌区人民政府驻繁阳镇繁阳大道1号。 至此,芜湖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尘埃落定。芜湖的行政格局也由此变化为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无为市、南陵县五区一县级市一县。 芜湖新一轮区划调整绝非突然 2014年2月,芜湖启动新一轮区划调整工作。2018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补充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曝光,文件表明安徽省政府已向国务院上报芜湖市拟区划调整的最新方案,还需等待国务院进一步审批。 文件表示,早在2017年11月,安徽省就上报了《关于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和《关于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报告》。按照民政部审核意见,安徽省对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文件提到,支持无为县、南陵县按照中等城市标准加快县城建设,支持芜湖县、繁昌县按照主城区标准提升建设水平。
根据民政部审核意见,补充完善了无为县撤县设市、芜湖县和繁昌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论证评估、数据和说明、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等申报材料。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经民政部研究通过后,呈报国务院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