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8359180574 于 2022-1-27 09:27 编辑
近日,住建部印发《“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和《“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其中,强调要加强沿黄城市密度和高度管控。 
沿黄城市超高层建筑:严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不得新建 50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 80 米以下。 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下城市超高层建筑:限制新建 150 米以上,不得新建 25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合理控制沿黄城市建设密度:以人口密度不超过 1 万人/平方公里,对于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 1.2 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 1.5 万人/平方公里。 沿黄城市住宅建筑密度:新建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 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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