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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印发《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以及《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 《方案》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有关部署,支持建设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制定本方案。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研究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大对龙岩市、三明市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利于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方案》提出,到2025年,示范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探索引领林改、医改等改革创新,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到2035年,示范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闽西革命老区 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支持三明培育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推进普速铁路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龙(岩)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建设,有序推进武平至梅州段前期工作,深入研究鹰厦线三明城区外绕改线和昌福(厦)高铁等必要性。推进示范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疏港公路、红色旅游公路以及闽江沙溪高等级航道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鼓励发展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提升运输机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研究三明低空空域开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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