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文明发言,理性讨论!站长微信:rongshu630

退役军人5700万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

第三章 军事禁区的保护

第四章 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五章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下列建筑、场地和设备:

(一)指挥机关,地上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信息基础设施,军用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军用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输气管道;

(七)边防、海防管控设施;

(八)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前款规定的军事设施,包括军队为执行任务必需设置的临时设施。

第三条 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共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全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落实的军事设施保护需求,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予以落实。

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有关军事机关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相互配合,监督、检查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第五条 国家统筹兼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设施保护相协调。

第六条 国家对军事设施实行分类保护、确保重点的方针。军事设施的分类和保护标准,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七条 国家对因设有军事设施、经济建设受到较大影响的地方,采取相应扶持政策和措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八条 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

第九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划定,具体划定标准和确定程序,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本法所称军事禁区,是指设有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高、具有重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重点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

本法所称军事管理区,是指设有较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安全保密要求较高、具有较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的军事区域。

第十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或者由有关军事机关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确定。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撤销或者变更,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陆地和水域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军级以上军事机关共同划定,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级以上军事机关共同划定。空中军事禁区和特别重要的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的范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划定。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范围调整,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样式设置标志牌。

第十三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划定或者调整,应当在确保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因军事设施建设需要划定或者调整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应当在军事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但是,经战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第十四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划定或者调整,需要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压覆矿产资源,或者使用海域、空域等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军队为执行任务设置的临时军事设施需要划定陆地、水域临时军事禁区、临时军事管理区范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团级以上军事机关共同划定,并各自向上一级机关备案。其中,涉及有关海事管理机构职权的,应当在划定前征求其意见。划定之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海事管理机构予以公告。

军队执行任务结束后,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撤销划定的陆地、水域临时军事禁区、临时军事管理区。

第三章 军事禁区的保护

第十六条 军事禁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条件,按照划定的范围,为陆地军事禁区修筑围墙、设置铁丝网等障碍物,为水域军事禁区设置障碍物或者界线标志。

水域军事禁区的范围难以在实际水域设置障碍物或者界线标志的,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告水域军事禁区的位置和边界。海域的军事禁区应当在海图上标明。

第十七条 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等进入军事禁区,禁止航空器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上空进行低空飞行,禁止对军事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但是,经有关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禁止航空器进入空中军事禁区,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除外。

使用军事禁区的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资料,应当经有关军事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在陆地军事禁区内,禁止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但是,经战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在水域军事禁区内,禁止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捕捞以及其他妨碍军用舰船行动、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第十九条 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内采取的防护措施不足以保证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或者陆地、水域军事禁区内的军事设施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军事机关,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根据军事设施性质、地形和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情况,可以在共同划定陆地、水域军事禁区范围的同时,在禁区外围共同划定安全控制范围,并在其外沿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安全警戒标志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样式设置,地点由军事禁区管理单位和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确定。

水域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难以在实际水域设置安全警戒标志的,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划定陆地、水域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不改变原土地及土地附着物、水域的所有权。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当地居民可以照常生产生活,但是不得进行爆破、射击以及其他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因划定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影响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补偿。

第四章 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二十一条 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条件,按照划定的范围,为军事管理区修筑围墙、设置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

第二十二条 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等进入军事管理区,或者对军事管理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必须经军事管理区管理单位批准。

第二十三条 在陆地军事管理区内,禁止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禁止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但是,经军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在水域军事管理区内,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未经军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不得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从事捕捞或者其他活动,不得影响军用舰船的战备、训练、执勤等行动。

第二十四条 划为军事管理区的军民合用港口的水域,实行军地分区管理;在地方管理的水域内需要新建非军事设施的,必须事先征得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同意。

划为军事管理区的军民合用机场、港口、码头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五章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予以保护。

第二十六条 在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一定距离内进行采石、取土、爆破等活动,不得危害军事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第二十七条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作战工程外围应当划定安全保护范围。作战工程的安全保护范围,应当根据作战工程性质、地形和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军事机关共同划定,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共同划定。在作战工程布局相对集中的地区,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可以连片划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设置界线标志。

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的撤销或者调整,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划定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不改变原土地及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当地居民可以照常生产生活,但是不得进行开山采石、采矿、爆破;从事修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采伐林木等活动,不得危害作战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

因划定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影响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补偿。

禁止私自开启封闭的作战工程,禁止破坏作战工程的伪装,禁止阻断进出作战工程的通道。未经作战工程管理单位师级以上的上级主管军事机关批准,不得对作战工程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不得在作战工程内存放非军用物资器材或者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

新建工程和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开作战工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拆除或者迁建、改建作战工程的申请;申请未获批准的,不得拆除或者迁建、改建作战工程。

第二十九条 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超出机场净空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得从事影响飞行安全和机场助航设施使用效能的活动。

军用机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机场净空保护情况,发现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超过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军事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军事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当地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有关情况和需求。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有关军事机关通报可能影响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的当地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高大建筑项目建设计划。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护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对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高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飞行障碍标志。

第三十一条 军民合用机场以及由军队管理的保留旧机场、直升机起落坪的净空保护工作,适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有关规定。

公路飞机跑道的净空保护工作,参照军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军事机关采取委托看管、分段负责等方式,实行军民联防,保护军用管线安全。

地下军用管线应当设立路由标石或者永久性标志,易遭损坏的路段、部位应当设置标志牌。已经公布具体位置、边界和路由的海域水下军用管线应当在海图上标明。

第三十三条 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建造、设置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使用效能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不得从事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活动。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措施,由军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共同确定。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保护,适用前两款规定。

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涉及军事系统与非军事系统间的无线电管理事宜的,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未经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或者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关批准,不得拆除、移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不得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上搭建、设置民用设施。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周边安排建设项目,不得危害边防、海防管控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

第三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军用测量标志。在军用测量标志周边安排建设项目,不得危害军用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

军用测量标志的保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按照规定书面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必要时,可以由地方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军事机关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审查征求军事机关意见的情况;对未按规定征求军事机关意见的,应当要求补充征求意见;建设项目内容在审批过程中发生的改变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应当再次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意见;需要请示上级军事机关或者需要勘察、测量、测试的,答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通常不得超过九十日。

第三十七条 军队编制军事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军事设施项目建设,应当考虑地方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总体要求,并进行安全保密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尽量避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地方经济建设热点区域和民用设施密集区域。确实不能避开,需要将生产生活设施拆除或者迁建的,应当依法进行。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开辟旅游景点,应当避开军事设施。确实不能避开,需要将军事设施拆除、迁建或者改作民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战区级军事机关商定,并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或者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关批准;需要将军事设施改建的,由有关军事机关批准。

因前款原因将军事设施拆除、迁建、改建或者改作民用的,由提出需求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军事机关政策支持或者经费补助。将军事设施迁建、改建涉及用地用海用岛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 军事设施因军事任务调整、周边环境变化和自然损毁等原因,失去使用效能并无需恢复重建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或者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关批准,予以拆除或者改作民用。

军队执行任务结束后,应当及时将设置的临时军事设施拆除。

第四十条 军用机场、港口实行军民合用的,需经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军用码头实行军民合用的,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战区级军事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可以公告施行。

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具体保护措施,应当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划定方案一并报批。

第四十二条 各级军事机关应当严格履行保护军事设施的职责,教育军队人员爱护军事设施,保守军事设施秘密,建立健全保护军事设施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有关军事机关应当支持配合军事设施保护执法、司法活动。

第四十三条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有关保护军事设施的规章制度,建立军事设施档案,对军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对军事设施的重要部位应当采取安全监控和技术防范措施,并及时根据军事设施保护需要和科技进步升级完善。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军事设施用于非军事目的,但因执行应急救援等紧急任务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了解掌握军事设施周边建设项目等情况,发现可能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军事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

第四十六条 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必要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地下、水下军用管线的位置资料。地方进行建设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对地下、水下军用管线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防和军事设施保护教育,使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保护军事设施,保守军事设施秘密,制止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隐患和问题,完善军事设施保护措施。

第四十九条 国家实行军事设施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军事设施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军事机关和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五十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需要公安机关协助维护治安管理秩序的,经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或者由有关军事机关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公安机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的执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

(一)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的;

(二)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的;

(三)进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活动的。

第五十二条 有本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军事设施管理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强制带离、控制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驾驶、操控航空器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的人员,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国家安全等有管辖权的机关;

(二)立即制止信息传输等行为,扣押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器材、工具或者其他物品,并移送公安、国家安全等有管辖权的机关;

(三)在紧急情况下,清除严重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障碍物;

(四)在危及军事设施安全或者执勤人员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依法使用武器。

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队其他人员有本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军队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进入水域军事禁区,在水域军事禁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捕捞,在水域军事管理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或者在水域军事管理区内从事捕捞等活动影响军用舰船行动的,由交通运输、渔业等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离开,没收渔具、渔获物。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内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擅自开发利用陆地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地下空间,或者在划为军事管理区的军民合用港口地方管理的水域未征得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同意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渔业等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兴建活动,对已建成的责令限期拆除。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采矿、爆破的,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采出的产品和违法所得;修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影响作战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私自开启封闭的作战工程,破坏作战工程伪装,阻断作战工程通道,将作战工程用于存放非军用物资器材或者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以及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三十四条规定,擅自拆除、迁建、改建作战工程,或者擅自拆除、移动边防、海防管控设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超出军用机场净空保护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超高部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造、设置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使用效能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或者从事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活动的,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以及无线电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查封干扰设备或者强制拆除障碍物。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处罚规定:

(一)非法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驾驶、操控航空器在陆地、水域军事禁区上空低空飞行,不听制止的;

(二)在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内,或者在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一定距离内,进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不听制止的;

(三)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影响飞行安全和机场助航设施使用效能的活动,不听制止的;

(四)对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定位、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

(五)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军用无线电设施正常工作的,或者对军用无线电设施产生有害干扰,拒不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毁坏边防、海防管控设施以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界线标志或者其他军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破坏军事设施的;

(二)过失损坏军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盗窃、抢夺、抢劫军事设施的装备、物资、器材的;

(四)泄露军事设施秘密,或者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设施秘密的;

(五)破坏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干扰军用无线电通讯,情节严重的;

(六)其他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四条 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队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本法第五十三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为的;

(二)擅自将军事设施用于非军事目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行为的;

(三)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的。

第六十五条 公职人员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属海警机构职权范围的,由海警机构依法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有其他破坏、危害军事设施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军事设施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战时违反本法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军事设施的保护,适用本法。

第七十条 国防科技工业重要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试验、存储等设施的保护,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和设施目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image.baidu.com/search/index?tn=baiduimage&ps=1&ct=201326592&lm=-1&cl=2&nc=1&ie=utf-8&dyTabStr=MCwzLDEsMiwxMyw3LDYsNSwxMiw5&word=%E9%82%A2%E5%8F%B0%E5%86%9B%E4%BA%8B%E7%AE%A1%E7%90%86%E5%8C%B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image.baidu.com/search/index?tn=baiduimage&ipn=r&ct=201326592&cl=2&lm=-1&st=-1&fm=result&fr=&sf=1&fmq=1724929441080_R&pv=&ic=&nc=1&z=&hd=&latest=&copyright=&se=1&showtab=0&fb=0&width=&height=&face=0&istype=2&dyTabStr=MCwzLDEsMiwxMyw3LDYsNSwxMiw5&ie=utf-8&sid=&word=%E5%8C%97%E4%BA%AC%E5%86%9B%E4%BA%8B%E7%AE%A1%E7%90%86%E5%8C%B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90%的陆地军事禁区及管理区已经划定。‌

中国已经划定了90%的陆地军事禁区和管理区,并落实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围界、标识、警示、监控和屏蔽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在军事设施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此外,中国还在推进水域军事禁区及管理区的划分工作,以确保军事设施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1。

此外,中国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还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完善、军地齐抓共管的机制建设以及各项保护工作的扎实推进。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律体系。同时,通过成立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和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保障经费,形成了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序的军事设施保护组织体系‌2。

这些措施共同确保了中国军事设施的安全,维护了国家安全利益,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90%陆地军事禁区及管理区已经划定
新华网2010-08-02 11:01:37
  中国总参谋部主管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白建军介绍说,目前,中国90%的陆地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已经划定,落实了围界、标识、警示、监控和屏蔽等保护措施,正在推进水域军事禁区、水域军事管理区的划分工作。

  记者从正在福州召开的全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颁布20年以来,产生了强大法律效应,为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形成军事设施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白建军表示,全国县以上政府均按照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要求,建立了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重要地区还建立了军民共管组织,配备了专门的军事设施保护人员。各级地方政府在开展经济建设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外围兴建涉外项目时,越来越重视军事设施的保护需求,积极听取征求军事机关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于1990年8月1日起施行。它是中国第一部完整的军事法律,也是保护军事设施的根本大法。此后,中国先后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和400多部地方性相关法规,明确了各级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组成及职责,陆域、水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确定和范围划定等问题,形成了上下衔接、系统配套的军事设施保护法规体系。

  白建军介绍说,近5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破坏军事设施的犯罪行为,先后立案查处破坏军事设施的严重案件310余起,各地行政执法机关还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白建军表示,国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充分考虑军事设施保护需要。特别是在沿海水域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工作中,对于重要的军港水域,必须依法划定水域军事禁区,对于一般性水域军事管理区,则要求部队在满足安全保密和使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对于部队间歇性使用的海区,可做军民共用海域,合理区分使用区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image.baidu.com/search/index?tn=baiduimage&ipn=r&ct=201326592&cl=2&lm=-1&st=-1&fm=result&fr=&sf=1&fmq=1724929452083_R&pv=&ic=&nc=1&z=&hd=&latest=&copyright=&se=1&showtab=0&fb=0&width=&height=&face=0&istype=2&dyTabStr=MCwzLDEsMiwxMyw3LDYsNSwxMiw5&ie=utf-8&sid=&word=%E5%86%9B%E4%BA%8B%E7%AE%A1%E7%90%86%E5%8C%BA%E8%AE%AD%E7%BB%8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image.baidu.com/search/index?tn=baiduimage&ps=1&ct=201326592&lm=-1&cl=2&nc=1&ie=utf-8&dyTabStr=MCwzLDEsMiwxMyw3LDYsNSwxMiw5&word=%E5%86%9B%E4%BA%8B%E7%AE%A1%E7%90%86%E5%8C%BA+%E5%86%9B%E4%BA%8B%E8%AE%BE%E6%96%B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image.baidu.com/search/index?tn=baiduimage&ipn=r&ct=201326592&cl=2&lm=-1&st=-1&fm=result&fr=&sf=1&fmq=1724929617108_R&pv=&ic=&nc=1&z=&hd=&latest=&copyright=&se=1&showtab=0&fb=0&width=&height=&face=0&istype=2&dyTabStr=MCwzLDEsMiwxMyw3LDYsNSwxMiw5&ie=utf-8&sid=&word=%E5%86%9B%E4%BA%8B%E7%AE%A1%E7%90%86%E5%8C%BA+++%E8%AE%BE%E6%96%B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有93个军事管理区。‌这些军事管理区包括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具体数量和分布情况可能因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12

军事管理区是指设有较重要军事设施或者军事设施具有较大危险因素,需要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的区域。这些区域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划定,包括基层部队、机关、训练场、军事院校等区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image.baidu.com/search/index?tn=baiduimage&ps=1&ct=201326592&lm=-1&cl=2&nc=1&ie=utf-8&dyTabStr=MCwzLDEsMiwxMyw3LDYsNSwxMiw5&word=%E5%86%9B%E4%BA%8B%E7%A6%81%E5%8C%B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image.baidu.com/search/index?tn=baiduimage&ipn=r&ct=201326592&cl=2&lm=-1&st=-1&fm=result&fr=&sf=1&fmq=1724929709821_R&pv=&ic=&nc=1&z=&hd=&latest=&copyright=&se=1&showtab=0&fb=0&width=&height=&face=0&istype=2&dyTabStr=MCwzLDEsMiwxMyw3LDYsNSwxMiw5&ie=utf-8&sid=&word=%E5%86%9B%E4%BA%8B%E7%A6%81%E5%8C%BA%E8%AE%AD%E7%BB%8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夯实业务能力 提升专业素养

今天本次培训,使全体驻校军事教官更加清晰地明确了本学期的工作方向和要求,强化了管理意识,为学校新学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学期,教官们定将更新理念、提高站位、勇于担当,...湖北教育新闻



...从“新”出发——隆德县公安局举行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

昨天21:01按照县公安局党委安排部署,8月28日上午,隆德县公安局2024年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班开班,15名辅警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为期三天,采用准军事化管理方式,着眼辅警队伍管理和工作岗...澎湃新闻



全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新招录民警“忠诚教育”暨岗前培训班开班

前天18:40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卢永群以《认真学习贯彻“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做新时代合格人民警察》为题,为全体学员讲好“入警第一课”,并作动员讲话。 这次培训为期一周,采取封闭式...澎湃新闻



...以384000元中标衢州理工学校学生公寓准军事管理服务项目 |快报8月6日衢州市三角洲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以384000元中标衢州理工学校学生公寓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 |快报 隐姓埋名投身两弹一星,他说粉身碎骨不是形容词 广东男子合法建房遭镇政府强拆,官方:强拆违法,但不能赔钱 CBS民调指哈里斯轻微领先 特朗普团队称是假新闻 美共和党:哈里斯...手机凤凰网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军事职业组决赛顺利举办

2023年12月8日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董鲁皖龙 通讯员 王军波 吴旭)记者近日从军委训练管理部获悉,为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水平、推动教学模式改革...

中国教育报




【普法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12月18日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澎湃新闻



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训练管理部联合印发《军队院校学员...

2023年11月7日《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战育人,把服务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队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军事教育和现代管理...

中国教育报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今天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组织军事训练活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安全保障。 第十七条 负责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 国家根据需...甘肃省司法厅



*ST银江: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今天(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花顺财经



海军潜艇学院部分文职人员暑假生活扫描:为战育人"忙充电"昨天08:49前不久,在学院组织的“军事思想”课程主讲资格认证考核中,于磊把培训中学到的“知识迁移”等思想运用到教学中,让学员根据给定的战役背景,将课堂所学军事思想即刻用于战役计划制订,同时在评分标准里强调创新性,培养学员思辨能力和创新意识。这一做法得到督导专家的肯定...
华夏经纬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14名干部任新职,涉正厅级干部5天前7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中显示,何绍明,男,汉族,1966年8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8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何绍明免职的通知》,决定免去何绍明的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鲁中晨报




山东德州新增一位副市长

昨天10:45履新德州前,滕世雷任山东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今年7月26日,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显示,时任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滕世雷,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大众日报




四川14名干部履新,何绍明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4天前7月12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中显示,何绍明,男,汉族,1966年8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8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

鲁中晨报




赵浩宇当选资阳市市长;自贡、泸州、南充、雅安、阿坝、甘孜、凉山...昨天13:518月23日,冕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吴柯同志为冕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道生任昭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8月27日,昭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胡道生为昭觉县人民政府...

鲁中晨报




关于2024年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公示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局密切配合,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随机抽选、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排序等各项工作,确定以下17...澎湃新闻



公示!山西17名干部拟任新职

昨天19:31公示!山西17名干部拟任新职 (山西晚报)安徽网



四川市(州)人事动态13小时前8月23日,冕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吴柯同志为冕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道生任昭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8月27日,昭觉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胡道生为昭觉县人民政府...

同心四川




四川5市(州)发布人事动态7天前龙昕任自贡市公安局副局长 近日,自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龙昕任职的通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龙昕为自贡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广元市——徐延峰、梁超拟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8月20日,广元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根据《...

金台资讯




四川3市发布人事动态8月2日8月1日,南充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杨颜骏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杨颜骏,男,汉族,1985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营山县经济合...人民网四川频道



苏州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2人拟推荐提名为县级市(区)副市(区)长...1月28日人民网苏州1月28日电(记者王继亮)1月28日,江苏省苏州市委组织部对外发布一批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李晶、顾向民拟推荐提名为县级市(区)副市(区)长人选,顾玉琪、魏杰拟任苏州市级机关正职。 李晶,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苏州市公安局网络安...人民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口市龙华区先进典型人物吴美婷:从军营到社区,坚守初心服务人民

1小时前吴美婷从小深受军人父亲的熏陶,怀揣着保卫国家的梦想。长大后,她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海军士兵。在军营的五年里,她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在第三年便晋升为班长和军事教员,还荣获了三等功...

北青网




新兵下连,开启军旅新篇章

8天前新兵下连,开启军旅新篇章 淬火加钢褪稚气 军旅人生启新程 近日,2024年春季入伍的新战友们 告别新训生活 奔赴新的战位 开启军旅新篇章 当载着新战友的车辆驶入营区 早已等候多时的老兵们...澎湃新闻



广西军休干部“讲军史”主题国防教育宣讲活动分别在梧州、钦州举办

昨天19:04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28日讯 8月27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主办,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以及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办的广西军休干部“讲军史...广西新闻网



为中国北斗立传第一人——记国防科技大学退休干部军旅作家龚盛辉

2月1日为何写,如何写成?1月29日,在长沙市科大佳园军休站,记者采访到《中国北斗》的作者,今年65岁的龚盛辉,一位荣誉等身、光环熠熠的军旅作家。龚盛辉出生于江永县夏层铺镇下甘棠村,197...

华声在线




退役不褪色——我身边的军转干部风采

8月1日我所在的工作条线上,有一位拥有33年党龄的部队转业干部——促进法治科科长赵兵。他在军营磨砺了18个春秋,军旅生涯铸就了他“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钢铁意志。 转业后,他不忘军...澎湃新闻



军旅明星不授军衔 被称“文职将军”不准确人民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 黄子娟)近日,在媒体刊发《细数将军军衔的明星:宋祖英阎维文享副军级待遇》的文章中,所谓“将军军衔的明星”的说法是错误的,有强国博客的博友指出“这些军旅明星都是不授予军衔的文职干部”。宋祖英、阎维文等一些影视演艺界明星以及军队医...环球网



退休不褪色,要为社会献余热——记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休...

7月22日由于陈兴彬的文字编辑基础较强,又会图片剪辑制作,加上原来又在怀化军分区军志办编写过《怀化军事志》,市军休中心领导发现其特长后,2015年又特意抽调他到市军休中心负责编写出版《难忘军...掌上怀化



干部转业退役,敬上最后一个军礼

1月3日我们必将牢记这份军旅情谊,把部队的好作风好传统带到地方去,用军人的果敢、军人的坚韧、军人的作风为地方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一朝是军人,一生是军人,只要祖国和人民召唤,我们一定重...

北京日报客户端




“微防,国之大事”诠释国防理念 江苏省省级机关和党外县处级干部...

2023年10月8日学员们列队留住“军旅时光” 近年来,省级机关带头深入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通过举办报告会、组织军事体验活动、青年干部拓展训练、开展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层层推进,抓好全民国防教育,形...荔枝网新闻



军营观察丨解读一名军士的“逆袭”样本

4月19日初入军营的马湘强,曾让火箭军某旅一营的带兵骨干有些头疼:起床集合慢半拍,体能训练拖后腿,专业成绩总垫底,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本事不大,脾气不小”。连队干部主动靠上去,要与他结成“...
中国军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8-2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朝阳区:军休干部夜游亮马河 打卡“城市新地标”3天前近日,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200余名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军休干部,开展“尊崇之光耀京华 军功辉映亮马河”活动,打卡朝阳“城市新地标”。 朝阳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军休干部共有700多人,他们在服役期间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奉献了宝贵的青春年华和才智心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海淀区军休干部军歌嘹亮庆“八一”

7月31日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7周年,畅述军民鱼水情深,汇聚军休事业发展力量,7月22日上午,“戎耀回响华彩乐章”2024年军休干部庆“八一”慰问演出活动在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礼堂举办...

北京海淀官方发布




门头沟区开展“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8月1日门头沟区开展“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 “八一”建军节前夕,门头沟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队慰问驻区部队官兵,实地了解、解决广大官兵的实际需求,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并送去慰问品。 区委书记喻华锋,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富大鹏到驻区部队与官兵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新京报



“奋进新征程 高歌颂党恩”2023北京市朝阳区军休干部 文艺汇演...

2023年10月26日10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弘孝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办的“奋进新征程 高歌颂党恩”2023朝阳区军休干部文艺汇演活动在天通苑文化艺术中心举办。中国老...
人民政协网




退役不褪色——我身边的军转干部风采

8月1日我所在的工作条线上,有一位拥有33年党龄的部队转业干部——促进法治科科长赵兵。他在军营磨砺了18个春秋,军旅生涯铸就了他“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钢铁意志。 转业后,他不忘军...澎湃新闻



北京:2023年军休干部运动会开幕2023年10月12日金秋十月秋风爽,丹桂飘香菊花黄。10月12日,2023年北京市军休干部运动会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盛大举行。 气势宏大的《歌唱祖国》奏响,护旗手们擎举着国旗、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缓缓入场;伴着雄壮的《运动员进行曲》,运动员代表护送着会旗、会徽走进会场。来自全市军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干部转业退役,敬上最后一个军礼

1月3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通讯员 李长雁 杨艺哲 “几度春秋冬夏去,多是横戈马上行”。1月3日,武警北京总队机动某支队隆重举行干部转业退役仪式,欢送转业干部光荣退出现役,为他...

北京日报客户端




海口市龙华区先进典型人物吴美婷:从军营到社区,坚守初心服务人民

1小时前2016年,龙华区招聘“两委”干部,吴美婷毅然决定投身基层。在基层工作中,她遇到了不少挑战。得胜沙社区是一个老城区,消防、危房和维稳一直是工作的重心。加之社区位于骑楼老街,游客...

北青网




“铿锵玫瑰”盛开在驻训一线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6天前张思德传人. 由北京卫戍区政治工作部主办,是北京卫戍区发布权威信息、展示部队风采、培育忠诚卫士、宣扬先进典型的新媒体平台。 来源| 张思德传人 夏日战骄阳,三伏练兵忙 连日来 北京卫...澎湃新闻



平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震到驻区部队走访慰问7天前北京人大网讯 7月31日,平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震到驻区部队走访慰问。察看驻区部队建设情况,听取营地建设和双拥共建工作情况汇报,向部队官兵致以节日祝福和诚挚问候,对部队长期以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指出,希望驻区部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福建论坛

GMT+8, 2025-7-2 14:29 , Processed in 0.15202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